解除勞動關系協(xié)議的落款時間應寫多少?
發(fā)布時間:
2023-01-31

  如果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明確規(guī)定了解除合同的時間,錯誤的解除時間不會影響解除勞動合同通知的生效時間。關于解除勞動關系協(xié)議的有效時間,以下是您的詳細答案。


  一.解除勞動關系協(xié)議的落款時間應寫多少?


  1.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明確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的,不影響解除勞動合同的生效時間。為避免勞動合同終止日期的爭議,用人單位應當重新發(fā)出正確的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簽訂時間寫在勞動合同終止證明前30天,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有效。


  2.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根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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